由香港羅氏基金會(Law’s Foundation)在北京大學設立的羅氏基金會羅定邦獎學金(The Law's Foundation Law Ting Pong Scholarship),每年向北京大學捐贈HK$500,000港幣,用于獎勵在北京大學學習刻苦、品學兼優(yōu)的香港學生和大陸學生。
羅氏基金會羅定邦(大陸學生)獎學金的選拔則納入北京大學獎學金評審體系,由學生工作部負責;羅氏基金會羅定邦(香港學生)獎學金的選拔由教育基金會、港澳臺辦公室等部門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。
羅氏基金會羅定邦(香港學生)獎學金現(xiàn)可開始申請,具體情況如下:
一、研究資助的學科范圍及資助額度:
羅氏基金會羅定邦(香港學生)獎學金本年度資助6名就讀于北京大學的香港學生,每人港幣HK$30,000元(折合人民幣發(fā)放)。
二、申請條件:
(1)我校正式本科生和研究生;(2)未獲得其他獎學金。
三、申請程序:
1、申請人于2005年12月9日前,將填寫好的申請表(請點擊下載)及相關證明材料和個人簡歷(格式不限)交至北大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項目管理部(鏡春園75號院101室,或由學校收發(fā)室轉交)。(注:一年級同學請?zhí)峤恢袑W成績或入學成績)
2、本獎學金重視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考察,申請者可以自行決定提交其他相關材料。
3、為培養(yǎng)學生回報社會、服務社會的公益意識,申請者可以提交在過去一年內所從事的義務工作證明材料,在評審時酌情加分。
4、評審結果將于2006年1月初在北大教育基金會網頁上公布。
四、對受資助者的要求:
1、獲得本獎學金的學生,不得在本學年內兼領其他機構、團體的獎(助)學金為原則,如兼領其他機關團體的獎(助)學金,則取消取其下一年度申請的資格,并收回本年度獎學金款。
2、請仔細閱讀以上通知,材料不全或不符者將被視為自動棄權;另外,申請材料概不退還。
以上未盡事宜,可咨詢教育基金會,電話:6275-9625。
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
2005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