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會管理條例
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0號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已由國務院第39次常務會議于2004年2月11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。總理 溫家寶2004年3月8日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(guī)范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,維護基金會、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,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(yè),制定本條例。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金會,是指利用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(chǎn),以從事公益事業(yè)為目的,按照本條例的規(guī)定成立的...